说到香港雨夜屠夫林过云,人们都对他十分的憎恨,因为他与以往的杀人犯强奸犯不同的是,这位杀人狂魔杀人后还喜欢奸尸,之后还会把尸体肢解,甚至还会拍下录像来供自己欣赏。他还专门挑女性下手,就连女学生都不放过,可以说是变态至极。
1、香港雨夜屠夫林过云
雨夜屠夫案曾经轰动了整个香港,成为几百万港人的关注的话题。作案者林过云是个值夜班出租车司机,27岁,他利用职务之便,在半夜里残杀了四名女子,之后还把她们的尸体肢解碎尸,十分的残暴,由于林过云犯案时多为下雨的晚上,所以亦被叫做"雨夜屠夫"。
警方在林过云家搜出四十套录影。其中有三套拍摄的是林过云对女性死者进行尸奸,及肢解尸体的情况;又搜出女性性器官标本及女死者裸体特写照片;还有杀人工具及摄影机。其后林过云又带警方人员到铜锣湾大坑山坡草丛中,挖出两具女性尸体。之后香港有关于此真实案件改编的电影《羔羊医生》等。
2、因打印肢解尸体的照片被捕
1982年8月18日,香港警方接获旺角一间冲晒公司的职员报案,表示有人拿了一批人体性器官的特写照片来冲印。警方看过后认为确有可疑,遂暗中监视及跟踪,拘捕了前来取相的男子,27岁的出租车司机林过云。
警方调查得知,林过云原名林国裕,又名林友强,1955年5月22日于香港出生,由于父亲管教严厉,小时候经常对林过云拳打脚踢。所以他童年不幸,与家人关系冷漠,特别是与父亲的关系极差。1973年,他因用刀胁迫一名女子进入公厕,用手抚摸对方下体而被捕。医生指他精神方面有问题,不适宜受审或判监,被判入青山精神病院接受治疗,102天后出院,并改名为林友强。
1978年他取得的士牌照,当上的士司机后改名为林过云,1980年转任夜间的士司机。1981年对摄影发生浓厚兴趣,开始研究摄影技术,并且加入摄影会。1982年2月至7月杀害4名女子,每次作案后他都会将受害人的尸体带回家肢解、拍摄残肢、制成标本,他把全部过程都拍成了小电影,以便于日后欣赏。
林过云在供词中表示,他想让这批女性器官的照片成为历史图片,想让全世界的人都看到他拍的照片。他说:"我每逢做大事,都要记录下来,这个是我的习惯!"林过云自称,肢解女尸及奸尸是因为他对解剖学有浓厚兴趣,以及有极强的好奇心。
林过云事后在法庭上表白他自己杀人时的心态说,他杀死第一名女子时并无犯罪感,只是被一种愤怒驱使,因其是妓女,林过云表示自己是替天行道。其后杀死第二、第三名受害人是因为自己上了瘾。但杀到第四个的时候,他已经开始厌倦。第四名女死者梁惠心是个17岁的女学生,林过云表示自己也不明为什么要杀她。
案件于1983年3月3日起开审,经过二十日的审讯。4月8日,由七名男性组成的陪审团一致通过,林过云四项谋杀罪名成立,被判处绞刑。当法官宣布判决结果时,林过云镇定如常,没有显露半点惊讶的神色。由于自1966年11月16日后,香港再没有执行过死刑,因此,1984年8月,依照惯例改判林过云终身监禁。